爭

zhēng ㄓㄥ
爭字田字格
部首 爪部
笔画 8画
部外笔画 4画
仓颉 bsd
四角 20507
统一码 U+722D
异体 争
异体字 争、睜、𠄙、𠫩、𣌦
笔顺名称 撇、点、点、撇、横折、横、横、竖钩

爭的意思

①
【動】奪取、互不相讓。 【動】較量、競爭。 【動】辯論。 【動】相差、差別。 【動】規勸。 【副】如何。

爭的字源字形

字源
会意字;Two hands 爪 and 彐 fighting over 亅

爭的古籍释义

康熙字典

卷别正文・巳集中

位置第688頁,第33字

部首爪部

康熙筆画8画 部外 4画

《唐韻》:側莖切;《集韻》:甾耕切,音箏。《說文》:引也。从、。徐鉉曰:音曳。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:競也。《書・大禹謨》: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;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
又,《玉篇》:諫也。

又,訟也。《增韻》:理也、辨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分爭辨訟,非理不決。

又,姓《正字通》:《印藪》有爭不識、爭同。

又,《集韻》:側逬切,箏去聲──義同。

又,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、止也。《孝經・諫諍章》:天子有爭臣七人。

《韻會》:俗作争,非。

说文解字

说文解字

卷别卷四下 位置第126頁,第3字

反切側莖切

引也。从、。

鉉注臣鉉等曰:,音曳。,二手也。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
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從甲骨文字形來看,字从『U』形,而上下兩『又』(手)爭,之其中一手且伸入『U』形中,示二又相爭取之意。」

说文解字注

引也。

段注凡言爭者,皆謂引之使歸於己。

从。

段注從猶從手。余制切。抴也。抴,引也。側莖切。十二部。

爭的同音字